关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盗用我公司七套作品在2009年12月到2010年3月底期间进行招生宣传 ——深圳市绯特司设计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严正声明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于2009年12月到2010年3月底期间盗用绯特司设计公司七幅作品进行招生宣传。2010年4月1日 经我司发现后才将作品撤下。至此,已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声誉。这七幅被盗用的作品分别是FOSMART品牌形象设计、吉 赛尔品牌设计、GAINREEL品牌设计、珊迪尔品牌形象设计、波特咖啡画册设计、科特标志设计、多博艺品牌形象设计。 这些作品都是绯特司设计公司成立以来的原创作品,绯特司设计公司对这些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 。所以清华大学美术学 院培训中心在没有经过我司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将我司的作品放在自己的招生网站上,并且冠名作者为阮琳老师的作品, 进行对外招生。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与名誉上的损失。对此,深圳市绯特司设计有限公司已向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于2010年4月19日正式立案。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盗用我公司作品一事已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以下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盗用绯特司设计公司作品的图片资料:
以下是深圳市绯特司设计公司被盗用的作品在深圳市公证处做的证据保存: 本案最新进展